“应收账款”质押贷款发表时间:2024-03-19 13:21 一、贷款简介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经办行社发放的以借款主体拥有最终处置权(不承继借款主体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),并经付款人确认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作为质押发放的一项贷款业务。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、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,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,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。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以真实、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,遵循“谨慎择优、质押从严、集中授信、余额控制”的原则。 二、贷款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企(事)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。 |